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局、各科技孵化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市委“创业在杭州”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吸引支持更多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来杭州创业,市委、市政府已将“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示范工程”建设列为实施“一号工程”、建设“天堂硅谷”的重要措施。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是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示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入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示范工程,吸引支持更多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来下城创业,根据《下城区科技孵化企业种子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下科字[2007]25号,下财[2007]80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2008年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种子资金资助对象为区科技创业中心和分中心、各街道和部门、杭州天盛科技创业有限公司引进的经认定的科技孵化企业的孵化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在市国税下城分局、市地税下城分局登记、纳税,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在区科创中心年度和年未考核中为合格。支持孵化期内企业的新上项目,对一个企业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
二、资助条件
1、项目是属于国家、省高新产品目录或符合下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高新技术项目,有较高技术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具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并已基本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基础,项目产业化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
2、申报项目研发总投入应在20万以上(含20万元),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入已在50%以上。
三、资助标准
经专家按项目的先进性、成长性、可行性对项目进行评审后,视项目投资额和预期的经济效益,给予3万元—10万元的资助(按文件规定分一次或二次拨付)。
四、项目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二)和项目预算报告(附件三),并一式八份,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的财务报告)和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附件四)及有关凭证复印件等资料(相应附件一套),报下城区科技创业中心。有关附表可进入杭州下城科技公共信息平台(www.xcinfo.gov.cn)下载。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年11月18日—12月3日,受理地点:杭州市费家塘路588号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幢4楼科创中心办公室。(其中12月1日在下城区政府大门正对面流水苑门面房集中受理一天 联系电话85821336)
联系人:朱丽云 林娜 联系电话:85080856,85130145
附件:1.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
2.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
3.杭州市下城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预算报告
4.项目已完成研发投资财务清单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