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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接浙江省外经贸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进出口配额数量调整及2009年度数量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外经贸资发[2008]340号文,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进口允许量(以下简称进出口配额)数量调整及2009年数量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查2008年度进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尚未使用完毕的部分,请按商务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调配;
二、相关企业请在11月20日前申报2009年进出口配额申请计划,并与2008年度配额使用情况一并报下城区外经局管理科。
联系人:潘卓佳;电话:28862896;传真:28862884。
下城区外经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